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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与金融机构共商金融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30 08:34:05
郑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工商银行某支行与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案件。
本网讯(冀天福 魏一凡)
5月29日,金融案件庭审观摩暨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法院副院长谢德安、史小红,院长助理王韶华,河南银监局局长李伏安,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郭浩,郑州中院院长王新生等参加。
座谈会前,与会人员首先旁听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工商银行某支行与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案件的开庭庭审。省法院副院长谢德安、史小红,省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等19家银行及其监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案件专家咨询库的专家参与了旁听。 庭审后,旁听人员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省法院副院长谢德安通报了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郑州中院院长王新生介绍了金融审判服务金融行业的经验做法。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省农信联社、民生银行等5家金融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咨询库的专家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河南银监局局长李伏安、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郭浩对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 张立勇在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后作重要讲话。他强调,金融是经济发展的命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领域的纠纷也必将越来越多,金融审判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庭要加强金融审判队伍的业务培训,把那些既懂金融又懂法律的人员充实到金融审判队伍中去;要在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库的作用上下工夫;要在金融案件的调研指导上下工夫,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并且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学习,互通有无,共同努力维护金融审判的公开、公正,通过金融审判,支持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建设,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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