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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花季少女因轻信网友被骗至宾馆强奸
发布时间:2013-05-27 16:45:40


     本网讯(何著文 莫秋灵)   一女子到网吧上网,因无空余电脑而轻信男网友所住宾馆房间里有电脑而随其到该房间,后被强奸。2013年5月22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的被告人杨作绪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06年6月10日晚,被告人杨作绪与他人在钟山县城的A网吧上网时,得知被害人覃某(女,当时16岁)正在钟山县城的B网吧上网,便到B网吧邀请覃某到A网吧上网,但遭到拒绝。6月11日凌晨,覃某逛完街后与其两个同学一起到了A网吧,碰见被告人杨作绪,被告人杨作绪见该网吧内只有两台空电脑可以上网,便让覃某的两个同学留在网吧上网,然后,以某宾馆607号房内有电脑可以上网为由,骗覃某上到607号房内,后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覃某发生性关系。

    另查明,2011年10月22日,被告人杨作绪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自己强奸覃某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作绪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对象、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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