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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位青少年都沐浴在法制的阳光里
——遂平县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侧记 作者:陈荣翔 发布时间:2013-05-22 14:42:01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一环。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为此做着不断的努力,“让每一位青少年都沐浴在法制的阳光里”是他们不懈的追求。
权利保障:重燃生命之光 “庭前调查、法定代理人到庭、辩护制度等等这些保护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制度对大家来说都是老生常谈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关键是如何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谈到保护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的的问题,遂平县法院少年庭庭长张玉平显得有些激动。 2011年冬天,少年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魏某寻衅滋事一案。在向魏某送达起诉书时,魏某面无表情,穿着单薄的衣裤和一双破旧的凉拖鞋。原来魏某家庭贫穷,其母亲在生育他时,因大量出血而死亡,其父亲在他十岁那年因意外受伤,医治无效而死亡,从此魏某成了一个孤儿。主审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方打听到案发前魏某曾在乡养老院生活过一年。法官遂与地方民政所联系,协调各方面关系,亲自到该乡养老院,做通院长工作,让他作为魏某的监护人出庭参加诉讼并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同时,法官为魏某指定了辩护人,开庭时为魏某送上棉衣、棉鞋,让魏某感受到父母虽亡,社会并没有抛弃他,社会这个大家庭更温暖。后法院对魏某判处缓刑,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时,又联系到他出事前打工处的老板,让老板作为魏某取保候审期间的保证人,并让魏某继续在他的饭店打工挣钱。魏某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出狱那天他一脸灿烂,如今他已成为一名技艺娴熟的厨师。 每一个失足孩子背后都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挽救一个孩子是一个复杂而艰辛的过程。遂平法院少年庭对每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都扎实做好庭前调查工作,了解孩子的生活环境、成长轨迹,找准孩子走上犯罪的原因,为以后的庭审、教育、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往往生活在单亲、破碎、重组家庭、家境困难这一现象,保证做到两个100%,一是辩护率100%,保证所有未成年被告人都有辩护人;二是法定代理人出庭率100%,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都想尽千方百计、用尽千言万语、不怕千辛万苦,保证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都能在法庭上见到自己的亲人,让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都感受到法制的阳光,使他们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法庭教育:开启混沌之梦 “让庭审充满爱心,用爱心抚慰心灵,认真上好每一堂庭审教育课,是我们少年庭对每位审判员最基本的要求。”谈到法庭教育,张玉平这样说。为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遂平法院少年庭把庭审教育制度化,从学校、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选择一批有责任心和爱心的陪审员陪审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并尝试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庭审中通过控辩审三方发自肺腑、情真意切的教育,使被告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父母的期待;让他们明白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让他们铭记道德的底线及法律的尊严,让庭审变成唤醒他们噩梦,纯净他们心灵、启迪他们心智的生动课堂。 2013年春节前,少年庭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的被告人张某、姚某、谭某抢劫一案,三人均为高三在读学生,且成绩优良。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张某等人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教育他们法律是不可触犯的;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从家庭的不易及他们的行为给自己家庭造成的负担来教育他们,用亲情去温暖他们冰冷的心,用滴滴泪、声声泣重新唤回他们良知与理智;人民陪审团代表从社会的角度去关怀、教育他们,并向他们提出殷切希望,希望他们将来做社会的有用之才;法官从人生目标、人生意义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希望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开启自己人生新的起点。整个庭审教育过程有声有色,几个孩子在法庭上泣不成声,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法院最终采纳人民陪审团和辩护人的建议,对三个孩子适用了缓刑,三人终于重返校园,正在为他们的理想而努力着。 延伸帮扶:重焕青春光彩 “如果社会给我一份工作,我也许不会第二次犯罪。”被告人邢某开庭时的这句话,刺疼着张玉平庭长的心,再次提起这件事她依然非常心痛。 邢某的父亲因家庭贫困,四十多岁未婚,在外打工时与一四川籍女子同居,生下邢某后其母亲不辞而别,再无音讯。家庭的贫困,家庭教育的缺失,十四岁那年邢某在漯河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年后邢某再次因涉嫌犯抢劫罪而锒铛入狱。因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犯罪未遂,法院减轻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案结事未了,服刑期间少年庭同志多次到看守所看望邢某,为其捎去必须的生活用品。邢某出狱后,少年庭的同志没有忘记他的那句话,考虑到以前他曾在一家蒸馍店打工,掌握有蒸馒头的技术,张玉平庭长遂与院分管领导一起四处奔走,找到农村信用社的负责同志,为邢某争取到三万元的无息贷款,帮助其买到蒸馒头的机器设备,办起了一个小型的馒头加工厂。现在邢某加工的馒头在其乡村已小有名气,这一次邢某不仅彻底改过自新,而且走生了勤劳致富的道路,其一度暗淡的青春再度焕发光彩。 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判后帮扶工作,一直是困扰少年审判工作的一个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遂平县法院党组出面,协调社会各界力量,会同县妇联、县就业安置中心、县职教中心、当地“益康面业”、“惠强塑业”等大型企业联合成立“阳光安置中心”,对判后未成年人逐人登记,建立档案,适时为他们安排学业和工作,至今已解决31位判后未成年人的上学、就业问题。同时由遂平县法院牵头,会同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对非监禁刑犯实行社区矫正的实施细则》,不断提高对未成年人判后矫正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法院还与社区矫正中心多次联手,成功举办未成年矫正对象交接仪式,带领矫正对象到革命老区、红色基地接受爱国教育,带他们到敬老院、福利院接受爱心教育;带他们到工业园区,接受创业教育;带他们参加义务劳动,接受劳动教育。让他们接受精神洗礼,传递社会正能量。少年庭还开展监狱回访、定期回访、集中回访、定期汇报思想等活动,及时了解判后未成年人的思想动向、生活学习情况,不断解决他们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通过少年庭同志的不懈努力,几年来遂平县法院判后未成年人的重新犯罪率均为零。 法制宣传: 播撒爱的阳光 今年“三八”节前夕,遂平县法院五楼会议室里掌声雷鸣,原来是少年庭副庭长王静同志在为部分妇女干部做有关妇女儿童保护问题的报告,详实的材料,生动的案例,赢来阵阵掌声。会后一位年近花甲的女干部,热情地拉着王丽的胳膊说:“小王,你讲得太好了,这样的报告应该到乡里去,让每一位妇女干部,让每一位母亲都听听。” “像这样的报告,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张玉平庭长说:“亡羊补牢,不如防范于未然,预防未成人犯罪,保护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法制宣传,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生活在法制的阳光里,是少年庭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0年春天,福建南坪、广西合浦、广东湛江、江苏泰兴、山东省潍坊不断发生小学、幼儿园恶性伤害儿童的事件,少年庭的同志听在耳边,急在心头,在向院党组汇报后,少年庭的同志在全县近三十所中、小学校巡回进行安全教育,向近五万名中、小学生发放“青少年自我保护”宣传手册,并在人群集聚的地方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咨询台”,普及中、小学生安全自卫常识。为预防遂平县校园伤害案件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为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少年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军营”、“送法进乡村”等活动,讲授法制课五十余次,同时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参观法院机构设置,旁听有教育意义的庭审活动,组织模拟法庭,使他们受到亲临其境的教育。最大限度地宣传了法律,预防了犯罪,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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