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媛媛)
“离婚可以,三个孩子都给你,你给我三十万!”“三十万?那孩子给你,你给我五万就可以了。”5月9日下午,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小平阳法庭出现令人嘀笑皆非的一幕,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在庭上针锋相对,互相“推让”孩子给对方。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这对牵手三十载的欢喜冤家和平分手。
原告覃小妹与被告卢富贵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经媒人介绍认识,交往不到一个月即在当地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共同生育了三个子女,现两个女儿均已远嫁外地,儿子也已长大成人。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不久两人性格差异逐渐显露,生活中意见分歧日益增多;加之农村“夫权”观念普遍,被告经常采用暴力方式解决夫妻矛盾,认为只有殴打妻子才能让其顺从于自己。结婚三十年来,原告不但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反而整天处于家庭暴力的恐惧之中。虽然对丈夫深感惶恐,但为了孩子,原告多年来一直忍气吞声,尽心照顾家庭抚养小孩。现孩子已离家独立生活,原告认为再也不能忍受丈夫的暴力行为,不想再过惶恐不安的生活,遂于今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过程中,被告辩称自己年纪大了,不愿意离婚,如果离婚就要原告赔偿三十万元,理由是三个孩子都给原告,一个孩子算十万元。原告当庭怒斥被告无理取闹,双方矛盾升级,承办法官遂对双方进行分开调解。经悉心与双方当事人交谈,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已无跟被告和好之意,而被告也仅是因为赌气而索赔三十万,遂跟被告阐明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力劝被告慎重反思这三十年的婚姻生活。最终,被告放弃索赔请求,双方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