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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寻“老赖” 查封房产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3-05-09 16:01:42
本网讯(通讯员 姜辉 杨科)
经过长达三个月的不断努力,奔波数千公里,近日重庆合川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四川三台县法院委托该院执行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兑现案款152756元。
2009年12月22日,申请人周华的母亲(也系申请人周强的妻子)与王刚所驾驶的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判决由王刚赔偿周强、周华经济损失156286元。 判决生效后,王刚未按判决支付赔偿款,人也不知所踪,周华遂向三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案件被执行人王刚是合川区人,2010年11月15日,三台法院委托合川法院执行。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裁定中止执行。 2012年12月27日,申请人周华通过邮寄方式向合川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但与两年前一样,周强父子除知道王刚的住址外并无新线索。合川法院执行法官经当地村社干部查实,王刚与其父亲均已外出打工多年,老家无人居住,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工作又一次陷入僵局。 通过查询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信息,执行人员发现14万余元保险理赔款的领取人为王刚。款被领走了,但王刚却不知所踪了,经多次查询王刚的银行账户,执行人员发现:近两年王刚夫妇在重庆沙坪坝一带开设了多个银行账户,账户上总金额不多但经常有小额存取款记录。根据这些信息,经验丰富的执行人员推测,被执行人很可能在重庆沙坪坝一带长期生活。 顺着这样的思路,执行法官开始重庆主城区进行辛苦而漫长的排查工作。在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执行法官辗转十余次,驱车数千公里到重庆主城区调查被执行人下落,虽然每次都是失望而归,但每次也都能发现一些有用的线索。根据查取的线索,执行人员在重庆九龙坡石小路某高档小区查询到被执行人所购有的电梯房一套,查到了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立即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查封,执行工作终于柳暗花明。 房产被查封,王刚主动找上执行法官,通过法官融法于理的讲解王刚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通过承办人将15余万元案款交到申请人周华手中,本案执行工作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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