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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法院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08 10:52:28


     本网讯(董鹏)   河南省高院《关于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洛阳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洛阳两级法院党组进一步提高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洛阳中院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深入传达学习省高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方案要求,深刻领会其实质要义。洛阳两级法院均成立了由主管刑事副院长任组长,刑庭、少年庭庭长参加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洛阳两级法院均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详细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目标,并进行了细化分解,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

    按照方案要求,将从立案到审理,从宣传到保障等各项工作,逐项明确、分项负责,责任到部门,分解到个人,形成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抓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的统筹格局。

    洛阳两级法院均建立了报告和通报制度,做到半月一统计、一月一讲评,保证全市法院及时掌握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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