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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法院受理首例“婚姻登记瑕疵”行政诉讼案
发布时间:2013-05-02 15:16:50
本网讯(刘香融 齐成)
日前,河北省徐水法院受理了首例因民政局登记瑕疵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该案源于2012年8月,原告田旭经人介绍与自称叫谭月娜的女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给付该女子彩礼48000元。婚后两天,该女子携款去向不明,原告意识到受骗后遂即报案。经查,与原告登记结婚的女子并不是谭月娜本人,而真正的谭月娜在广西已经结婚。与原告登记结婚的女子假冒谭月娜的名字骗取彩礼涉嫌诈骗,此案公安正在侦查之中。 原告现以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既未认真审查该女子的真实户口、真实身份证件,也没有查询谭月娜的婚姻状况就制作并发放了结婚证,造成原告诸多生活不便和财产损失,要求法院依法撤销错发结婚证。此案经立案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予以立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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