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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法院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全多好”品牌
作者:杨凯 发布时间:2013-03-01 13:58:07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法院自觉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不断拓展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努力促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解决,取得了党政支持、群众满意、各界欢迎的良好效果。
“三全”涉诉信访工作模式。 该院建立了全面布局、全程服务、全员接待的“三全”涉诉信访工作模式,狠抓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信访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连续两年实现全国两会期间零进京上访的较好成绩,信访工作多次受上级法院通报表扬,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1、全面布局,构建信访防控网络。该院积极投入大信访格局的构建,加强与信访部门、妇联、基层组织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在全区7个镇街全部设立了诉讼服务站,结合综治挂钩共建和社区共建工作,实现诉讼服务全覆盖,借助共建平台建立内、外两种排查体系,多渠道、多角度发现基层矛盾潜在风险,及时提醒相关部门早预防、早化解,并根据辖区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和谐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及时给予协助和服务。 2、全程服务,开启人性化管理创新。诉前,该院在立案接待大厅里布置了舒适的座椅、自助电话机、饮水机、便民药箱、案件自助查询电子触摸屏、法律宣传栏、图书阅览区、等为民便民配套设施、并配备了导诉员、诉讼风险评估员、心理咨询员,随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风险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当事人以理性的心态、合理的预期参加调解。诉中,该院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等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当事人和法官搭建沟通桥梁。诉后,为当事人提供判后答疑、执行受理、信访接待等司法服务。专设了“执行信访”接待柜台,对当事人来访反映的涉执信访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实现专人办理、分级负责、跟踪督促、定期通报。 3、全员接待,树立信访工作新理念。以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总目标,该院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树立了四个信访工作新理念,即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换位思考理念、依法接访理念、人性化接访理念。导诉员、诉讼风险评估员、心理咨询员、审判员、庭长、院长按照涉诉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及“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推行“三定三包”,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信访定期分析报告制度,逐一落实化解措施。 “多”方有为,构建诉讼服务“零距离” 该院积极构建诉讼服务“零距离”,多种司法公开方式相结合,多种民意沟通方式相结合,多渠道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全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 1、多种司法公开相结合。该院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不同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学校师生、网友以及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参观、了解法院工作。创新庭审公开模式,在全省开设集多媒体证据展示、音视频信息采集、庭审直播点播与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法庭还可通过网络将远程的证人或证据导入到庭审现场,实现了远程提讯、远程质证、远程庭审。此外,这套新设备还解决了重大案件庭审资料留存的问题。科技法庭的庭审记录系统可将庭审的视频、音频及举证过程和庭审笔录完整记录下来。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可通过庭审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庭审实况,并对庭审过程进行实时监督、指导和安全监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2、多角度民意沟通相结合。该院根据需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其他法律工作者、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联络,定期召开座谈会、联席会,搭建“对话”平台,畅通涉诉民意沟通渠道。确定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完善便民措施、评价司法效果等工作中,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及时了解最广大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升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民意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设立诉讼服务满意度电子评价系统的考核制度,由当事人对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评分,通过信息反馈以增强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的责任感,该措施也大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3、多渠道法制宣传相结合。该院开展“法官在线”、以案说法、法制讲座、组织旁听等活动20次,促进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2012年6月,该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项宣传活动宣传月,制定了九项活动实施方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广泛联合基层组织建成普法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法律咨询、巡回审判、定期公布典型案例、送法律资料等方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发挥司法的规制、宣传和教育功能,向社会充分展示诉讼服务中心纠纷分流和矛盾化解的工作成效。 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新思路效果“好”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审判“好”举措,先后创新“民生调解超市”、速裁“365”、交警队“法官调解工作室”等品牌,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利的诉讼服务。 1、提高办案效率,“民生调解超市”发挥诉前调解 “好”举措。对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相邻纠纷等民生案件以及标的额较小、争议不大的案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不收费、不强迫、不立案原则,由立案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委托“诉前调解室”调解。该院发挥“调解超市”院外诉前调解功能,推出“蔡阿姨调解工作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成效。经过长期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该院的“调解超市”已经形成自己的品牌,便民快捷的服务方式深受老百姓的欢迎,诉前调解工作得以较好的开展。 2、完善联动调解网络,打造交警队 “法官调解工作室” 品牌“好”举措。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作用,实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专业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把脉,全程调解,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格局,充分发挥多元化解决纠纷的优势,将更多的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区法院把交通事故的调解室搬到了区交警二大队的办公楼里,快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绿色通道”,高效处理交通事故纠纷,2012年11-12月,两个月处理交通事故111起,调解率100%。 3、增强速裁组矛盾化解力度,推出速裁“365”模式 “好”举措。有效整合一切有利于速裁调解的资源,利用速裁“365”模式优势,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大对预防社会矛盾激化,化解社会纠纷方面的灵活作用。2012年采用速裁方式结案1237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结案数70.7%,调撤率78%,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16天,有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案件29件,化解率100%。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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