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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各半 夫全占被强执
发布时间:2013-04-22 12:02:00
本网讯(通讯员 何芳华)
4月19日下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执结了一起离婚后房屋分割引起的纠结案。
2003年,原告李圆提出离婚,但被告韦全恳求说,一定悔改,李圆相信了韦全的话,放弃了离婚的念头。但仅过一段时间,粗暴的性格又复发,继续对原告李圆实施暴力。 2006年6月12日,原告李圆向金城江区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韦全离婚,李圆诉称,韦全的暴行由来已久,自孩子出生后丈夫韦全恶习暴露,好逸恶劳,且经常对其大打出手。 被告韦全辩称原告李圆常外出赌钱打牌,不管家务,他是在气愤下打了原告几记耳光,原告既然请求离婚,他也同意。该案在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准予当事人双方离婚,对共有的一层房屋85平方米,以房屋中间一分为二,各占一半。然而,韦全却将李圆赶出家门,拒不分割。 2013年2月21日,李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找到韦全,要求其按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韦全却以李圆没有按判决书内容给其共同存款6150元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当即耐心的对其解释法律相关的规定,对于生效判决只有权利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法院才会去执行,韦全的口头主张不能作为法院执行的依据,但法官仍会为其了解情况,尽量解决问题。听了法官的解释,韦全同意分割房屋,但请求给一个星期时间。然而一个星期后,李圆打来打话,说韦全承诺的期限已过,却仍未分割房屋,要求法院强制分割,聘请工人的费用由其自愿承担。执行法官试图通过电话联系到韦全,然而几次打电话,韦全都不接听。2013年4月19日上午,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并再次打电话通知韦全到场,然而韦全仍然没有出现,执行法官依法进行强制分割,从上午10时开始至下午4点终于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李圆拉着法官的手不住表示感谢:“离婚多年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谢谢法官。”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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