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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促审判 难点化亮点
——郑州惠济法院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纪实 作者:滑明勋 李传林 冉东威 发布时间:2013-04-17 10:40:21
近年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始终把强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改善司法环境,加强队伍建设,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推进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完善联络工作机制,使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经常化,从而全面提升了法院各项工作水平,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省高院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连续三年位居全市第一、全省法院前列,在省市法院绩效考核中均名列前茅,被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郑州市十佳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连续三年,惠济法院办理的人大议案获得人大代表高度评价;连续三年,惠济法院基层基础、民商事审判等专项工作报告获得人大常委会一致认可;连续三年,惠济法院的工作报告获得人大代表高票通过。这些,充分体现了人大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惠济法院向人大代表敞开心扉、广纳诤言、改进工作,以公正司法为己任积极探索和努力的缩影。 而这正是得益于惠济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思路的转变和机制的创新。为强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惠济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联络工作领导负责制、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督办制、代表关注案件处理制等机制,扩大了人大代表了解、认识法院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与人大代表联络互动中,实现了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 由专人联络向全员联络、从单一静态汇报向立体动态汇报的转变,增强了联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拓宽联络渠道、创新沟通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惠济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甚至很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变成了审判工作亮点。 议案办理 树立法院形象 2012年7月27日,惠济法院副院长慕宏伟、办公室主任王永峰带领研究室、部分业务庭负责人到辖区刘寨街道办事处,就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设置巡回法庭的议案向人大代表进行专题汇报。 同日,惠济法院副院长史柏岭、政治处主任王国新一行赴辖区花园口镇,就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的建议向姚磊等代表进行答复。 2010年以来,惠济法院班子成员和各业务庭负责人深入惠济区各个村镇、街道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反馈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身影格外忙碌。 近年来,随着惠济区的快速发展和合村并城工作的深入推进,大量矛盾纠纷亟需就地及时化解,惠济法院原有的两个人民法庭已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针对此种情况,2012年4月,在惠济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部分代表提交了《关于在镇、办设立巡回法庭的议案》,建议在尚未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常设一个巡回法庭,方便群众就近诉讼。 惠济法院对议案高度重视,多次研究讨论,征求代表意见。在各镇、办的支持下,当年7月份,辖区刘寨街道办事处同乐社区巡回法庭等6个巡回法庭全部挂牌成立,并制定了巡回法庭工作意见,明确了巡回法庭的办案规范、适用程序和受理案件范围。以此为契机,惠济法院把巡回法庭建设与“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及人民调解组织相结合,使司法服务的触角向社区、村镇、学校延伸,便捷化解矛盾纠纷。 截止目前,利用巡回法庭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各类案件共计1100余起,通过强化巡回审判,提高了干警群众工作意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代表参与 化解执行难题 “原来光听说“执行难”,当时还有些不以为然。亲身经历后,才算真正体会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在今后工作中,作为人大代表,我一定会大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大代表李强应邀参与了一次现场执行后感慨道。 2010年11月,惠济法院受理了李银玲申请执行李四喜停止侵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李银玲系招婿上门,与被申请人李四喜是兄妹关系,平时一直不和,为争宅基地更是剑拔弩张,为阻止李银玲建房,李四喜还一度将其打伤。进入执行程序后,李四喜在建房现场不时进行干扰,法院一度派法警在建房现场维持秩序,由于被申请人的执意阻挠,该案一时陷入了僵局。 2012年3月,向惠济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后,惠济法院邀请李强、王顺利两位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该案执行工作。两位代表不但与执行干警共同研究执行方案、监督现场执行,还积极协助干警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人大代表李强是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村长,了解双方情况,熟悉乡村事务,应邀参与执行后,与王顺利代表一起协助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做了双方当事人的大量工作。同年4月,在执行干警和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一年半的“骨头案”终于被啃下来了,不仅使得双方争执已久的宅基地问题得以解决,还使得多年不和的兄妹二人重归于好。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的老大难问题。惠济法院把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工作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突破口。特别是对涉及各级政府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有关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指导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三年来,惠济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40余人次参与执行案件近30件,执行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 人大支持 “民告官难见官”不再难 2012年1月11日上午,《惠济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出台后,惠济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民告官”的案件开庭审理。 与以往明显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的被告席上被告行政首长的座位不再是空荡荡的,出庭的不仅有行政机关的代理人,惠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申晋也端坐在被告席上。 同样是因为宅基地纠纷,家住惠济区老鸦陈的弓广正在建房时与邻居起了争执,并将对方打伤。对于公安机关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弓广正很不服气,一直坚持讨要个说法。在法庭上,刚开始他还坚持说,虽说是自己冲动,把对方打伤,但邻居无理阻挠自己建房本身也有错,并且自己也受了伤,公安局拘留自己十天,心里不服气。 庭审中,申晋副局长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耐心向其做了解释说明,并就当事干警在向其出具处罚决定时没能详细说明表示了歉意。庭后调解时,弓广正说,虽说公安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严厉了一点,但是自己讨要说法也不是为要求赔偿,只是为了争一口气。申局长那么忙,他能亲自出庭,给我讲明是非、说明缘由,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心里也舒畅了。 而以往,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意识不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等问题普遍存在。为了切实解决“民告官难见官”这一难题,2011年5月,惠济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惠济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在审议意见中,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行政诉讼工作,抓紧研究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门办法,尊重和自觉执行法院判决。 在人大积极推动和区政府、区法院共同努力下,《惠济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终于出台。同年10月,郑州市人大也出台了相关决议,要求行政机关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行政首长对出庭应诉制度的认识,维护司法权威。 有了市、区两级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底气”足了,效率也高了。2012年,惠济法院审理行政案件26件,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0件,出庭应诉率由之前的不到20%上升到77℅,大部分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同时,得到了当事人及政府部门的认可和肯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联络沟通架桥梁,接受监督促审判。惠济法院在联络—监督—支持中实现了法院审判与人大监督的良性互动,克服了工作中诸多不足,全院整体工作进入了健康有序发展的快车道。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当事人服判息讼、自动履行增多、涉诉信访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的良好态势。 “人大的监督、支持是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批评和建议,是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司法能力的不竭动力。”惠济法院院长蔡理亮坚定地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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