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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完善协调解决机制切实保障台胞权益
作者:胡娜 刘兰英 发布时间:2013-03-12 10:37:02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召开了首次联席会议。会上,海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海南省台办副主任王克禧相互通报了2008年至今涉台案件审理、司法互助和司法交流等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交换了意见。
去年11月,海南高院和海南省台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台司法事宜协调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海南高院、海口中院、三亚中院与同级政府台办各自成立专门的涉台纠纷协调联系办公室,通过信息通报、定期联席会议、重大事项专报及协商等多种形式,建立涉台司法事宜协调解决机制,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涉台纠纷,完善琼台司法互助,促进两地司法交流。 3月7日是《意见》出台后,双方召开的首次联席会议。王克禧在会上表示,涉台司法事宜协调解决机制的建立,得到了在琼台商的普遍好评。尤其是近两年,琼台司法界实现了互访互动,进一步深化了经济文化交流,标志着琼台两岸交流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他认为,应组织建立涉台司法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队伍,强化合力化解涉台纠纷案件,并建议法院能够将审批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对台胞的法律服务工作。 在海南,涉台案件主要集中发生在海口、三亚等经济发达地区或台胞、华侨集中地区。由于海南房地产业近年来的不断升温,台湾同胞来海南购房投资的不断增多,合同纠纷和房地产纠纷呈上升趋势。但是从2008年至2012年海南法院审执结的215件各类涉台案件来看,民商事案件仍占主体,其中又以婚姻家庭、继承案件为最,占涉台民商事案件总数的71.15%。 张家慧认为,这类案件中,当事人由于缺乏感情基础,结婚时间不长就闹离婚的现象较为普遍。如琼海法院去年审理的20宗离婚案件中,有半数的当事人结婚不到一年就提出了离婚,其他当事人也在婚后两年内提出了离婚。而且,由于对婚姻期望值过高,赴台生活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再加上性格、生活习惯差异,往往是大陆配偶起诉台湾居民居多,尤其以女性作为原告的居多。 张家慧表示,海南各级法院将更加重视涉台案件的审理,加强与统战部、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法律咨询、宣传典型案例、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向涉台婚姻的妇女、台胞介绍、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加强其对大陆法律制度的了解,增强法律意识,减少纠纷的发生。 海南省台办台胞投诉协调服务中心主任王雄,首席法律顾问刘霞,海南高院专职委员赵立,港澳台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钱冰,以及高院、中院和海口海事法院负责涉台司法事宜的有关领导等参加了会议。 来源:
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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