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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就食品药品安全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13-04-25 10:45:37


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吴艳霞)  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廉政监察员沈秋媛、审判长张进先等组成的调研组一行来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制定关于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最高法院调研组对河北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审理食品药品安全的指导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介绍了当前形势下最高法院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司法解释的意义和背景,就《关于审理食品药品安全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河北高院及来自石家庄、邢台、保定、衡水四个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的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就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最高法院调研组对修改意见逐一记录,并表示将带回最高法院认真研究。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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