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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路径探索
作者:黄达 发布时间:2013-03-08 09:30:56
内容摘要: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是党反腐倡廉事业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特殊性决定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更高的道德要求。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任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更新,以适应时代发展。本文从当前形势出发,对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路径进行探索,寻找适合当前反腐形势的道德规范要求。
关键词:纪检监察 职业道德 反腐倡廉 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组成部分,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维护党规党纪、行政法规的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带有纪检监察工作特色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关于纪检监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十分丰富,大体可以分为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实践三个部分。职业道德意识是指职业道德观念、情感、态度、意志、信念等;职业道德规范包括职业道德原则、规范、准则、范畴等;职业道德实践包括职业道德行为、评价、教育、修养等;这三个方面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统一为职业道德整体、全部和系统。 新时期,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和深化纪检监察系统一系列队伍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首先必须认识到当先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存在的一下几点问题: 第一、纪检监察干部道德建设内容上的模糊性。 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的是比较特殊的职业,更需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加以制约。但现在的情况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道德规范实际上被夹杂于一般的职业道德中被人们认识和把握,这就忽视了纪检监察干部与一般党政干部和一般社会人员之间不同的道德标准和要求。而且,从社会整个道德建设看,表明隶属纪检监察干部所特有的道德规范还没有得到明确的认定,社会在推出一系列“公德”、“医德”、“家庭道德”等规范要求人们遵守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却缺乏相对统一的、比较规范的说法。这种莫衷一是的情况,使得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遵循道德规范时处于不自觉状态。 第二,纪检监察干部道德建设特征上的混淆性。 在总体性道德要求中,作为党政机关干部的道德规范,必须具有代表道德建设较高层次和道德发展较高要求的超前规范性,纪检监察干部的道德规范尤其如此。这种超前性的先进道德规范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承担的使命决定的。而对社会一般成员来讲,其道德行为则更多地体现道德规范的现实性要求。道德建设中这种对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道德规范的超前性要求,与一般社会道德规范的现实性要求,本来是很明确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同志却放松了对自己的道德要求,强调普通人性的成份多了,注重特殊性锻炼少了,有的甚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而忘私、廉洁奉献等道德规范作为不切实际的东西加以否定和批判。“这种荒唐的‘批判’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抵制,居然还得到我们队伍中一些人的同情和支持”(邓小平语)。这就导致了某些“吏无吏德”、“官无官责”的消极现象,并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 第三,纪检监察干部道德建设效益上的功利性。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利益驱动成为支配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实际行为的因素。可以说,在实际工作中虽然我们并不缺少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道德教育,但仍有一些人在利益驱动下背离了道德的戒律。其中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原因,不能不说是这部分人在现实的效益比较中,使自己的行为驱动力倒向了利益驱动。因此,纪检监察干部道德建设的难度大大增加了。 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挑战,现就如何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1、深化理论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成为自觉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和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要坚持学以致用,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要健全和完善集体学习、自学等制度,并且采取专题培训、定期轮训等方式,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提高党性修养。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提高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认真履行职责。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下定决心、坚定信心,秉公执纪、刚正不阿,敢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同时,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法纪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4、加强道德建设。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遵守道德规范,遵行职业操守,规范日常行为,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坚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为正确履行职责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坚持高标准选人用人,不断优化年龄和专业结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顾大局,讲政治,自觉维护全局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切实抓好林业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纪检监察是第一职责,不抓纪检监察工作是失职、抓不好纪检监察工作是不称职”的思想。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1、爱岗敬业、真抓实干。纪检监察干部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忠实履行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要因岗定责,责任到人,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2、心系群众、执纪为民。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急、所忧、所盼,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公正严明、敢于碰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打硬仗,不惧压力,对各种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作不懈斗争。同时,狠刹乱告状、乱议论、乱猜测之风,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事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要准确把握政策,慎重对待处理人和事。遵守办案纪律规定,严格履行程序,保守工作秘密,保证办案质量。自觉践行“五严守、五禁止”纪律要求,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保持自己“社交圈”、“生活圈”的纯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正确把握个人爱好,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代币券、信用卡等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礼品。 5、接受监督、公开透明。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法者更应带头遵纪守法、监督者更应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不越雷池一步。要保持执纪办案过程的公正公开透明,敢于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监督,始终保持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作出表率。同时,要把对干部的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注重人文关怀,防患于未然,激发他们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本领 1、提升业务工作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善于把党政纪条规运用工作实践中,切实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能力,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 2、提升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和完善党组(党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室组织协调、科室站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组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中要善于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3、提升开拓创新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创新、更新观念,敢于打破传统习惯和主观偏见的约束,要围绕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用改革发展的思路,提出新观点、找出新办法、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新经验,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 4、提升自我约束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党员干部的同时,必须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监督和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建立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约束干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良好形象,为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5、提升学习培训能力。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参与上级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进干部、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突出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保障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运行机制 1、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因时而异、管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逐步建立科学严密、程序规范、便于操作、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报送、执法监察、纠风、问责等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规范执法执纪行为。 2、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工作承诺等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和科学评价机制,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创新创优、争先率先的意识和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最为核心的是职业道德原则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原则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具体化,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毋庸置疑应当充分体现集体主义精神。此外,纪检监察干部是公务员的组成部分,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还应当充分体现作为一种职业道德的公务员道德的基本原则的根本要求,公务员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则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也应始终围绕这一点。综上所述,并结合新时期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伟大实践,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即是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权重的贴心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常怀爱民之心,常怀律己之心,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 (作者单位:江西省星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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