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莫秋灵)
3月1日,从广西区高院“五个一百”表彰大会上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钟山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邹智利同志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可谓是实至名归。
2012年,邹智利同志共主审刑事案件、民事案件114件,结案113件,结案率为99.12%。审结的案件质量较好,在刑事审判案件中,无发回重审案,无上访案,无超审限案,无违法审判案。2012年4月1日,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邹智利同志到城厢人民法庭工作,从4月1日到2012年12月30日,共审结民事案件95件,其中仅有4件判决案件,调解率高达95.79%,无上诉案件。
邹智利同志对每一起案件都坚持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邹智利同志也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是借助外力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当事人所在单位、亲朋好友的作用,开展调解工作;二是抓庭前调解,让当事人充分释放不满情绪;三是抓庭审过程,让双方放下敌对情绪;四是抓庭后调解,让双方放下后顾之忧。邹智利同志尽可能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各类民间纠纷的目的,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调解,既平息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2012年,邹智利同志审结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达95.79%,为辖区平安和谐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