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唐凤伟 段春山)
2月27日,黑龙江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在接见并与黑龙江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14名代表座谈时,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在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化以办案优、能力优、作风优、服务优为载体的“四优”创建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中焕发出的活力转化为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典型引领中提高司法化信、提升司法能力。
张述元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学习贯彻表彰会精神为契机,着眼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个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紧紧围绕“六个牢牢把握”和提升“五个能力”的要求,以创先争优为载体,以“四优”创建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龙江法院“八项司法建设”,着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一是以创先争优坚定理念。要抓好对这次表彰的全国和我省先优典型的集中学习,纳入到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结合“讲案例、辨理念、促办案”等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意识,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各项措施,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坚定司法办案的正确方向。二是以创先争优推进司法服务体系建设。要把“四优”创建体现到服务龙江经济科学发展上,把学习先优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在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履行公正司法第一责任,完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上发挥好、引导好、爱护好,努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以创先争优提升司法公信。要把公正、高效、方便作为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诉讼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加强审判管理,健全涉民生案件审判机制,完善便民服务网络,解决好群众关注的诉讼难题,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和期待,办铁案,办精品案,办人民满意案件。四是以创先争优提升司法能力。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组织干警学习好身边的全国全省先优典型,对照先进找差距、定目标、抓整改、求实效,在深入群众实践中提升能力,在岗位练兵中提升能力,在改进教育培训方式中提升能力,在典型引领中提升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更加高质高效地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