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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中院举行“全国优秀法院”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3-04-10 15:36:35
揭牌仪式现场。
本网讯(曲流/文 崔勇/图)
4月9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全国优秀法院”揭牌仪式。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朱海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闫汾新等领导参加仪式。
揭牌仪式上,朱海仑表示,获得“全国优秀法院”这一至高殊荣,凝聚着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心血和汗水,也充分体现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保障民生维护民权、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珍惜荣誉,以获得此次殊荣为新的起点,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公正维护好百姓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说,海仑书记的讲话语重心长,立意深刻,体现出市委和市委主要领导对市中级法院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和荣誉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中级法院全体干警寄予的殷切希望,希望市中级法院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海仑书记的讲话精神,不负重托、不懈奋斗、再创新辉煌。 据悉,2010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 “全国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成为全疆首个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的中级法院。该院党组也多次被乌鲁木齐市委评为“群众满意的班子”。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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