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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举刀,留下伤害失去爱
作者:唐婷婷 钦骏   发布时间:2013-02-27 14:51:08


    江苏省惠山法院近期审结的两起故意伤害案件,两名被告人张明、刘荣(均为化名)皆“因爱生恨”向爱人举刀,想要挽留婚姻,留住爱情的他们,不仅自己身陷囹圄,还给被害人带来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要离婚,那就刮花你脸
    张明独自一人在锡打工已经快十年了,因为始终没能说动妻子一起来无锡打工,俩人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日子。总想着能和妻子在无锡好好过日子,张明便借口谈离婚的事情把妻子从老家喊回了自己的身边,却没想妻子一口答应了离婚。面对妻子的冷漠,想到自己多年在外打工养家的不易和辛苦,被恨意冲昏了头的张明怒从心生,“如果不能在一起好好过日子,那我也不会让她过好日子”。张明决定给妻子一个教训,那就是把她的脸划花。他用绳子把妻子捆住,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刀片在妻子脸颊两侧划了几下。经司法鉴定,张明妻子脸上的伤已构成轻伤,张明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要分手,那就一起去死
    40岁的刘荣有妻有儿,比他小10多岁的孙娜(化名)也是有夫有子,但两人却过起了同居生活。在刘荣口中,他很爱这位小女友,两人的感情也很好。然而,这段因双方婚外情而产生的同居生活显然不牢靠,两人的矛盾终于在多次小摩擦后彻底爆发。面对绝意分手并要搬离共同住所的孙娜,刘荣苦苦哀求,孙娜却毫无所动,仍坚持要离开。“既然你要分手,那不如我们一起去死”,情急之下的刘荣随手拿起厨房的一把菜刀,向孙娜连砍两刀。孙娜的伤势后经司法鉴定,已构成了轻伤,刘荣也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点评】
    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文化水平都较低,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都比较缺乏。在遇到感情问题和矛盾时,控制力较差,容易冲动。对此,法官指出,在婚姻、家庭、恋爱关系的处理中,暴力、行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适得其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大家要多沟通、多交流,学会礼让与克制,努力培养自己对家庭、对亲人的责任感与亲情感,要学会用法律途径解决婚姻家庭中的问题和矛盾。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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