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新疆全区法院明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目标
发布时间:2013-02-25 15:13:42


     本网讯(赵长生)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区法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区各级法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目标。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一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二要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加快无障碍诉讼服务设施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加强司法调解,强化诉调对接和人民调解指导工作。2013年,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调撤率不低于70%,中级法院的民事案件调撤率不低于30%,高级法院的民事案件调撤率不低于20%。三要深化平安建设,提升创建质量,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立足审判,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法院安保设施建设,落实安保制度,积极参与所在地(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以“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司法作风提升法院形象,确保2013年度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安全感有大幅度的提升。四要加强综治宣传,夯实舆论基础,利用舆论媒体普及法律知识,宣传人民法院在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作法、亮点。推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地主动发布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公众关切事项和社会关注案件,提升司法影响力。加强人民法院网络舆情引导,积极向国家级、省部级、地州级的主流媒体投综治平安稿件。

    自治区高级法院号召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调研活动,积极探索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规律,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善于发现、勇于纠正平安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