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云南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一审宣判
作者:王翁阳 魏文静   发布时间:2013-02-08 10:10:21


    据新华社昆明2月7日电(王翁阳 魏文静)昆明市中级法院7日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股票案(本报曾多次报道)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云南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也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来源: 新华网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