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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莽撞司机上演冲关大逃亡危害公共安全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06 16:53:02


     本网讯(黄仲胜 林伟 李倩)   超载已是违法行为,遇到路政人员执法检查,不仅不停车配合,反而企图躲避检查的两名货车司机李兵和罗毅采取了各种极端方式加速冲关上演“大逃亡”,一错再错令人叹惋!这两名莽撞司机的行为严重威胁了公共道路安全、道路秩序及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导致执法车辆受损、警员受伤。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兵、罗毅有期徒刑四年、一年。

  2012年5月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罗毅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搭载被告人李兵沿209国道行驶至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路段时,贵港市公路局路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二中队的两名执法人员发现该货车有超载嫌疑,便示意该货车停车接受检查。但被告人李兵、罗毅明知其驾驶的货车超载,一旦接受检查将面临处罚,被告人罗毅便在被告人李兵的示意下,加速行驶逃逸拒不接受检查。为了阻拦路政执法车,同时被告人李兵用一瓶矿泉水掷向路政执法车,致使该车辆后视镜被砸坏。

  贵港市公路局路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一中队接报后,派出三名执法人员在前方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至西山路口设卡拦截。当二被告人逃逸至该处时,路政执法人员示意二被告人停车接受检查。二被告人便停车。但当路政执法人员走向大货车时,被告人罗毅要求换由李兵继续驾驶并坐到副驾驶座上,被告人李兵驾驶该重型自卸货车后加速强行撞向乘坐着路政执法人员黄某的路政执法车,导致该路政执法车被撞击后退1米多。然后二被告人往五里方向逃窜。在逃窜过程中,二被告人罔顾出警警察、路政执法人员的警告示意,拒不停车接受检查,反而以平均70时速以上的速度在车来车往的国道上飞速逃逸、左拐右摆,并先后冲撞正在行驶中的一辆警车及两辆路政执法车辆,其中,撞击致使警车失控,原地打转,同时车上两警员受伤。后二被告人弃车逃逸。经鉴定,被撞击的警车及路政执法车辆受损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3673元。另查明,2012年5月5日、8日,被告人李兵、罗毅先后前往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投案自首。二被告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案发时车货总重87.91吨,超出国家规定该类型车车货总重47.91吨,于2012年6月7日被给予行政处罚。此外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兵主动赔偿四辆受损车辆的损失人民币4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兵、罗毅驾驶严重超载的车辆上路,为达到拒绝路政执法人员检查超载的个人目的,明知其在车来车往的国道上行驶,采取驾驶超载车辆高速逃逸并连续冲撞正在行驶中的四辆执法车辆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发后,二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二被告人所起的作用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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