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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一男子以红豆杉为原材料雕佛像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02-04 09:31:05


     本网讯(汪次安 朱财芝)   2月4日,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县“闽龙木雕厂”老板庄国飞,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香樟作为原材料,雕刻佛像、烟斗等,日前被该院一审以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份起,被告人庄国飞在乳源县乳城镇共和村委会邓屋村租用房屋开设“闽龙木雕厂”。在未办理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被告人庄国飞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香樟作为原材料,采取雕刻等方法制作成工艺品等各种成品、半成品。去年8月15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对“闽龙木雕厂”进行搜查,当场扣押一批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制成的杯子、烟斗、佛像、茶几的成品和半成品。

    乳源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庄国飞违反国家珍贵野生植物保护法规,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用于制作工艺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表示认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条款之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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