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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律转移财产 姑丈俩在监所过年
发布时间:2013-01-31 11:54:40


     本网讯(杨品洁)   1月29日,云南省宜良法院执行局在春节专项执行过程中,将一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朱兴福和被追加的被执行人计永祥执行司法拘留。姑丈俩将在监号度过大年。

    这两个被执行人系姑丈关系。2011年,朱兴福之子因工死亡获赔40余万元,朱兴福拿到该款后,将儿媳和孙子共242450元的份额占为己有。其儿媳和孙子将其告上法庭后,法院以不当得利判决朱兴福支付儿媳和孙子所得份额赔偿款242450元。由于朱兴福将款转移至女儿朱家梅、女婿计永祥和妻子李琼芬的银行存折上,法院执行局费尽周折在银行查询过程中发现朱兴福转移财产这一事实后,将他们追加为被告,并依法冻结了转移的脏款,执行了110000元,其余的132450元未能执行。

  在这次春节专项执行活动中,宜良法院执行局特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民情科长等参与执行,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依法将二人予以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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