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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别人消防设备款 不服判决还上诉
发布时间:2013-01-30 10:17:12


欠别人消防设备款 不服判决还上诉


    霸州市华鑫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华鑫公司)与北京中安久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安公司)签订了承揽合同,约定霸州华鑫公司向北京中安公司提供消防产品。后北京中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向霸州华鑫公司出具欠条一张,霸州华鑫公司据此诉请对方偿还欠款。北京中安公司以霸州华鑫公司未履行及时供货义务,以及欠款的诉请已超诉讼时效为由抗辩。一审判决北京中安公司败诉,北京中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来源: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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