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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表彰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3-01-29 15:47:00
本网讯(高宣)
1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对在全国法院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中工作成效突出的103个法院,以及评选出的全国法院200场优秀庭审和287篇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进行了通报表扬。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新疆法院系统中,新疆高级法院、阿勒泰地区中级法院、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等荣获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喀什地区中级法院等6个法院荣获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优秀庭审荣誉;吐鲁番地区中级法院等8个法院荣获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优秀裁判文书荣誉。 自2012年4月至10月,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高级法院组织全区各级法院开展了大规模的“两评查”活动,紧紧围绕 “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这一主题,一线法官全员参与,在找差距、补短板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期间,全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67729件,对其中3284件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了庭审评查,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各族群众参与评查510件。除自查及各分、中院组织的抽查外,自治区高级法院组成五个督查组分赴南北疆中院、基层法院抽查55件庭审。全区法院一线有开庭任务的法官被评查开庭案件数人均1.41件,庭审评查率达到了5%。全区法院评查裁判文书9441份,平均每名法官评查了4.04件裁判文书。该项活动促进全区法院庭审活动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高,审判作风进一步转变,法官形象进一步改善,对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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