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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迟迟不归还被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3-01-29 10:22:16
借款及利息迟迟不归还被告上法庭
原告称江苏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大地分公司在原告永清县银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500万元,借款到期后,至今尚未偿还借款本息。现原告永清县银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江苏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大地分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利息2557333元。
来源: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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