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鉴敏 张昆林)
结婚十年,老家远在四川的丈夫思乡心切,想回四川生活。但是妻子却因为种种原因不愿随丈夫回川。无奈之下,双方选择了好聚好散。2013年1月28日上午,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该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郭小美系上犹人,2001年在广东打工时认识了来自四川的小伙周阿翔,互相吸引的两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2003年,郭小美和周阿翔成婚。婚后,阿翔留在了上犹,并生育了一子一女。然而,从2010年开始,这个让旁人看着就十分羡慕的家庭却出现了危机。由于阿翔的老家远在四川,常年在外地的阿翔常常会想家,加上家中的父母年龄渐长,其它兄妹又在外地打工,阿翔便动了回家乡的念头。但是小美这边也是只有姐妹,父母也需要有人照料,因此对于阿翔提出回四川老家的要求,小美没有同意。妻子的不同意并没有打消阿翔回老家的念头,从2010年开始,阿翔多次离家出走,独自一人返回四川,双方也因此产生矛盾。2013年初,身心俱疲的小美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和阿翔离婚。
法院考虑到双方感情破裂原因的特殊,多次做双方的和好调解工作,但无奈双方都离意已决。最终,阿翔和小美达成离婚协议:儿子归小美抚养,女儿归阿翔抚养,双方就此离婚。(文中名字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