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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征地补偿款 兄妹两人闹公堂
发布时间:2013-01-24 15:24:40


     本网讯(通讯员 卓英戚)   本应分给妹妹的6000元征地补偿款,却被哥哥领走,兄妹二人由此反目。1月23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来华法庭对这起特殊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做出一审判决哥哥韦规返还征地补偿费6000元给妹妹韦金。

    2010年,兄妹二人及家中其他兄弟姐妹的承包地被国家征收后,得到征地补偿款54000元,按照韦家九口人分配,每人应该分得6000元。2011年1月,大哥韦规从村委领到了54000元。妹妹韦金认为分得的54000元征地补偿款包含有自己的份额,于是找到哥哥,要求哥哥返还6000元,不料却遭到了哥哥的拒绝,两人还为此吵了起来。之后,村委也对兄妹两人的纠纷进行过调解,但是都未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无奈之下,妹妹韦金于2012年9月27日一纸诉状将哥哥韦规告上了法庭。

    开庭审理中,哥哥韦规承认领取的54000元征地补偿款中确实有妹妹韦金份额,但是之所以没有将这6000元钱分给妹妹韦金,是因为母亲及家中其他兄弟姐妹已经召开家庭会议,决定将这6000元钱用于处理父亲的丧事及抚养母亲。

    一审法院认为,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征地补偿款受法律保护。因此属于妹妹韦金的6000元征地补偿款依法应该由妹妹韦金享受,哥哥韦规以处理父亲的后事及抚养母亲为由,拒绝返还6000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得到妹妹韦金的认可,属于对他人财产的无权处分。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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