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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付出守正义 青春无悔耀法徽
——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张莹先进事迹
作者:闫发   发布时间:2013-01-22 15:17:03


    张莹,女,1984年7月出生,2006年7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2012年6月取得硕士学位。2006年10月进入湛河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民一庭审判员。

    张莹同志怀着对法律的敬仰以及对法官职业的热爱,虚心地向身边的老同志学习,学习他们对当事人的耐心、办理案件的公心和细心,迅速适应了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的这种转变。2010年,张莹同志共办理案件115件,审结105件,结案率91.3%,审限内结案率100%,调撤案件63件,案件调撤率60%,;2011年,张莹同志共办理案件197件,审结189件,结案率96%,审限内结案率100%,调撤结案125件,案件调撤率66%;2012年,张莹同志共办理案件357件,审结342件,结案率96%,审限内结案率100%,调撤结案件296件,案件调撤率87%,审限内结案率100%。在工作中,她时刻牢记自己身为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她将自己的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安宁。她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2009年3月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10年3月被评为湛河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工作者;2011年3月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11年12月被湛河区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官”的荣誉称号;2012年3月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法官。

    精于业务    新手渐渐挑大梁

    张莹同志从研究室调入民一庭的第一天,庭长和她谈话,语重心长地告诉她,基层民事审判和老百姓的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我们所处理的案子解决的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经济、房产、婚姻等纠纷,处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前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最直接,责任最重大。

    带着领导的嘱托和希冀,张莹同志开始了民事审判工作。为了尽快掌握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她在没有审判任务的时候,主动要求担任庭审记录,在庭审过程中学习老同志驾驭庭审的技巧,学习他们处理庭审突发事件的经验。审理案件遇到不懂的问题时,她虚心地向同事们请教,工作中,她习惯多问一个“为什么”,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她将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业务能力也得到了逐步提高。为了提升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在同事们调解案件时,她尽可能去旁听,学习他们调解案件的方式、方法。2009年,她审理案件65件,调撤结案16件;2010年,她审理案件115件,调撤结案63件;2011年,她审理案件197件,调撤结案125件;2012年,她审理案件   357件,调撤结案296件。数字见证了张莹同志的成长,她从一个民事审判的“新手”逐渐成长为“挑大梁”的办案能手。

    勇于担当  排忧解难为人民

    2012年,应上级法院的要求,基层法院均设立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湛河区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设在民一庭,由张莹同志担任审判长。劳动争议案件是公认的“疑难杂症”案件:查证难、适用法律难;案件数量多,群体性案件增多;当事人情绪激动,调解工作难做。得知任命之初,她自己也在“犯嘀咕”,能胜任吗?可是,工作总有人要做,经历了短暂的彷徨之后,她下定决心要啃下这个“硬骨头”。利用周末时间,她自己一人去了郑州,在书店里泡了一整天后,她带回了一厚摞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的专业书籍,随后的时间里,她已经完全沉浸到这些书里去了,她要让自己熟练掌握劳动争议案件的理论体系。

    2012年3月,她接手办理原告任某等八人与被告某集团公司以及某啤酒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等人见到张莹同志便开始了诉说:我们在这公司里干了五、六年了,天天把公司当作家,再苦再累也没抱怨过,一年前,公司让我们回家等通知,这一等就是一年,再也没人过问,回去问的时候,才发现人还是那些人,但是公司的名字已变更,现在要起诉都不知道要告谁,只好把知道的被告都列上,如果案件最后的结果不理想,他们只有上访了。梳理案情之后,她发现这起案件符合劳动争议案件所有的典型特征,确属“疑难杂症”。她首先安抚了原告等人的情绪,告诉他们法院一定会做出公正处理。受理案件的第二天,她就带着同事到了工商局,查询二被告的工商登记,原来被告某啤酒公司在五年之间仅名称就变更登记三次。看着查询结果,她渐渐有了自己的思路。她与被告委托的代理人取得了联系,代理人很为难地告诉她,公司现在经营状况很不好,对这些案件根本没有调解的意愿,听任法院判决。见此情形,她要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决定和他谈谈。连着打了两天的电话,都是通着但没人接,她意识到可能公司对这些案件已产生了戒备心理,不愿意和法官谈。于是,她决定去被告处一趟。第二天一大早,她就站在了被告负责人办公室外,在说明来意后,这位负责人惊讶极了:看你这么年轻,工作起来还挺拗劲的。通过谈话得知,公司在最近一两年经营状况太差,举步维艰,实在没精力来处理这些劳动争议案件,但是这些毕竟都是公司的老同事,为公司也付出了很多,他一直不愿出面也是感觉愧对这些同事。谈话及此,张莹同志建议双方面对面沟通,时间定在了三天之后。在双方见面前,张莹同志又与八名原告分别进行了沟通,将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反馈,希望双方能互相理解。在公司的会议室,双方开始了第一次会谈,气氛从由紧张渐变缓和。最后,双方形成一致意见:公司先为原告等人缴纳社会保险,等来年公司生产进入旺季后,有合适岗位的,再回来上班;没岗位的,再商量补偿问题。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该公司负责人激动地对张莹同志说道:都说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最难处理,你看,我们双方真诚沟通后,这不都解决了。其实,也只有处理好了和职工的劳动关系,我们企业才能安心搞生产经营。

    如何化解社会矛盾,是民事审判工作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张莹同志深知当事人来打官司,本身已经很不容易,需要用公心、诚心、耐心去对待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去化解纠纷,而不是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引发新的矛盾。张莹法官用她的业务素养、用她的真诚、用她的热情化解着一件件的纠纷。滴水成河、聚沙成塔,她的工作虽然琐碎,但是已经和社会矛盾化解连在了一起,换来的是社会的和谐和安宁。

    明察秋毫   快审快结彰正义

    调解,是审判的最高艺术。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调解结案是张莹同志办案的目标。但是,她也深知“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在遇到调解不能的案件时,她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尽快做出合理的判决,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

    2012年6月,她发现她办理的三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的房产均位于同一厂区家属院。三个原告的情况基本一致,均为已退休的老人,在退休之初,因考虑到养老问题,拿出了大部分的积蓄,购买了厂区家属院的二手房。买房之后,突遇房价飙升,卖房方意识到卖亏了,便不再配合买房者办理房产过户。偏偏这个区域面临着拆迁改造,如果产权一直不过户,那么买房者的合法权益将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无法得到有效保护。鉴于原被告均为曾经的同事,张莹法官在庭审之前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被告的意见几乎一致,要么退房要么按现在的价格补齐差价。双方的意见差距过大,庭前调解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庭审后,张莹同志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但被告态度坚决,不做丝毫的让步,仍旧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一边是日益临近的拆迁,一边是态度强硬的被告,张莹同志组织合议庭成员对该案进行评议,做出判决,判决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拿着事实清楚,说理透彻的判决书,原被告均未上诉。

    甘于寂寞  青春无悔耀法徽

    正如许多人所说,每一个人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张莹同志在工作的过程中,也受到了来自外界的各种诱惑:有人邀请她一起吃饭,有人邀请她一起唱歌,也有人邀请她一起外出旅游,但是她都婉言一一谢绝了。廉洁,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她不容这些有违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玷污她心中的法官职业的那份神圣。

    她将她的时间用在了工作上,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她编写的案例连续三年都被选中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她将她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她在工作之余抽时间学习,已于2012年6月取得硕士学位。

    她是一名80后的女法官,当她那些80后的伙伴们正在逛街、聚餐的时候,她在办公室阅读卷宗、整理文书;当她那些80后的伙伴们外出旅游、放松休闲的时候,她仍在办公室和当事人沟通交流、调解案件。她将她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了工作中,办好每一起案件,是她孜孜不倦的职业追求。已记不清多少个灯火通明的加班夜晚、已记不清多少个在办公室度过的双休日。她用她的青春、她的忠诚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经常,当她在办公室忙于工作的时候,有人会推门而入,他们笑容满面地和她打招呼:张法官,最近好吗,我路过这里,就想上来看看你,和你说两句话。她知道,那是她曾办理的案件的当事人,这样寻常的问候,总会使她感动,付出的是真诚,收获的是信任。望着胸前闪耀的法徽,她坚定地告诉自己---青春无悔!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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