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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2-04-12 10:30: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余辉华 陈高秋)   去年以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司法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注重机制建设,使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日前,该院被江西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院党组始终将思想宣传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干警队伍“展示形象、展示贡献、展示创新”的重要阵地,坚持以“宣传法治、宣传法院、宣传法官”为主线,结合实际制定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将司法宣传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责任人,纳入全院岗位责任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完成任务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同时,制定奖惩措施,对于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取消评先资格。通过实施奖惩制度,使全体干警在有压力的同时有了动力,形成人人写新闻的良好局面。

    该院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以各级报刊媒体为载体,积极宣传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工作成效和特点、亮点,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理解,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同时,还结合巡回审判“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渠道,多形式扩张司法宣传阵地,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做知法、懂法、守法和普法的合格公民,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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