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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1-22 11:37:31
本网讯(邹旭 传华)
想发财不走正道,干起了倒卖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勾当,结果是不仅发财梦破裂,还落了个身陷囹圄的可悲下场。1月22日,这位糊涂青年吴小军(化名)因犯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不惑之年的吴小军是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农民。自2010年以来,天天想着发大财的吴小军,在明知是非法制造的“哈德门”品牌卷烟的注册商标,多次销售给山东莒南的李某某用于生产、销售伪劣卷烟,其销售的非法制造的“哈德门”注册商标标识共计86250件,销售金额172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小军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擅自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他人卷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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