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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也打商标战 “葵花牌”硝烟四起
发布时间:2012-11-01 16:57:17


     本网讯(姜琨琨)   随着医药、电视、广告等产业的发展,“葵花牌”胃康灵、“葵花牌”护肝片、“葵花牌”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等药品对消费者开始变得不再陌生。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一起案件,原告为黑龙江某公司,诉河南某制药厂与位于北京市的某大药房。

    原告诉称,“葵花牌”系列药品外包装主视图葵花地球商标系其多年使用的企业标识,并已在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用于“葵花牌”系列药品的外包装。原告发现,河南某制药厂生产的“万人”牌陈香露白露片,使用了与“葵花牌”标识非常近似的图形作为药品商标装潢,而该款药品在北京多个药房均有销售,致使其“葵花牌”系列药品的销售量大幅下降,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故原告将河南某制药厂与北京某大药房均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生产、销售该款药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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