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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为焦作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3-01-17 14:04:20
本网讯(郑军)
1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河南省委在焦作市圆形会议厅召开表彰大会,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的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尹晋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河南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焦作市委领导、政法干警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罗东川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了集体一等功奖牌。 张建南在会议中指出,多年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严管理、强素质、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在坚持能动司法、服务辖区发展稳定大局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在强化司法为民、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不断推出新举措;在深化审判管理、推动权力监督机制创新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在坚持文化育院、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方面不断形成新特色。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模范事迹和典型经验,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强烈的感染力,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丰硕成果,展现了人民法院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队伍风貌,是全国法院学习的一面旗帜。 张建南强调,集体一等功是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级法院的最高荣誉。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这样的成绩,是河南省焦作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焦作市两级法院干警共同奋斗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法院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的活动,进一步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一流的热潮。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更加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自觉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加自觉地坚持司法为民,更加自觉地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更加自觉地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的发展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优秀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焦作法院的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坚持能动履职,全力服务和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三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四要坚守公正廉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张立勇希望焦作两级法院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表示:“成绩代表过去,奋斗永无止境。跻身全国先进法院,并不意味着焦作法院的工作就此画上句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做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一如既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牢记使命,开拓前行,奋力谱写人民司法事业的新篇章,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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