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韦永辉)
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第二批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名单公布,其中中级法院36个、专门法院1个、基层法院63个。广西有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忻城县人民法院、北海市银海区法院、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榜上有名。忻城县人民法院也因此成为广西来宾市唯一一个入选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忻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法律规定的审判公开原则、《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精神,制定系列积极措施,通过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增强了司法透明度,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将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到司法公开工作中,拓宽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2008年以来,忻城县人民法院先后被广西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集体三等功”“全区十佳法院”、“全区公正廉洁法院先进单位”、“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2012年10月和12月,该院分别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第二批自治区“和谐单位”和第十四批自治区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