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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唐小玲荣获桂林“十佳政法干警”称号
发布时间:2012-10-23 12:09:39
本网讯(通讯员 谢文刚 李祉源)
10月18日,在桂林市召开的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表彰大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唐小玲光荣地被评为桂林市政法系统2011年度“十佳政法干警”。
唐小玲同志现任平乐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到法院工作以来,她就把从事法院工作当成了毕生的追求,先后在刑庭、办公室工作,忘我付出、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凭着执着的敬业精神、热忱的服务态度,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忠诚,对法官职业的执着和崇敬,唐小玲同志持敬业之道,怀善断之才,抱爱民之心,立廉儒之德,她用“诚心、耐心、热心、公心”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以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脚步丈量青春,合着时代的节拍,无怨无悔踩出公正司法的最强音,用执着注释信念,在演绎着一个基层法官的简单却不平凡的精彩人生。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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