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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货车司机撞死 老妪13年后终拿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3-01-15 16:59:05


     本网讯(通讯员 覃道敏 欧阳高鹤)   “谢谢,谢谢你们,没想到13年过去了我还能拿到这剩下的14300元钱。”1月14日,当一名已经年过六旬的老妪赵某从湖南省石门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激动得两行热泪流满了面颊。

    1998年10月的一天清晨,张华驾驶自己的一辆双排座工具车从自家出发去常德市帮邻居拉货,当日上午7时30分,在车以五十码的速度行至石门县蒙泉镇黄旗峪村境内时,遇到该村的王嘉从左往右横过公路,而张华又未及时采取减速避让措施,当王嘉在路中发现来车突然往右侧跑步横过时,张华盲目侥幸从右侧抢道行驶,导致其车右前部与王嘉相撞并造成王嘉当即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被害人王嘉之妻赵某因此向石门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华赔偿王嘉之妻赵某经济损失28000元。除已偿付的8000元外,另尚欠20000元分六次偿付。而张华在偿付了5700元后,就再未拿过钱。案件的执行工作就此陷入了僵局。

    十多年来,执行局的承办法官一直都没有放弃过本案的执行,多次到银行查询张华的帐户,但其帐户余额所剩无几。承办法官还想方设法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不仅仅找到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更是多次上门动员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协助做工作。皇天不负有心人,王嘉之妻赵某与张华终于愿意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和解,并且赵某表示只要张华依约履行,将放弃剩余执行款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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