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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与五旬妇闪婚又闪离 锅碗瓢盘样样争
发布时间:2012-12-21 14:00:41
本网讯(汪次安 李细龙)
“我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婚前结婚定金3000元、金戒指一枚、床和凳子各一张、铁桶一个。”“这些是他自愿赠与的,依法不应返还。”这是76岁的罗起超与53岁的妻子黄燕,在乐昌市法院昨日开庭审理他俩财产分割一案时,他俩在法庭上的一段对话。
2009年10月,罗起超经人介结与黄燕相识,历经两年“黄婚恋”后,于2011年10月25日登记结婚,可是他们的婚姻只存续了6天,于2011年11月1日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各自很快组建了新的家庭。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告一段落,双方就财产分割仍不断产生纷争。 2012年6月5日,因争柴房钥匙,双方再次爆发冲突,在争吵过程中,黄燕把罗起超的额头划伤。罗起超受伤后住院治疗2天,共花费医疗费2004.86元。此事惊动了110,乐昌市公安局对黄燕的殴打他人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后罗起超诉至法院,要求黄燕赔偿医药费、营养补助费、护理费。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判决原、被告4、6分担责任,被告黄燕赔偿了罗起超医疗费1202.92元。 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再起。2012年10月,罗起超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黄燕归还定金等各类财物,于是就出现了上述一段对话。由于双方积怨甚深,调解工作进入了死胡同。乐昌法院另辟调解途径,请来双方的子女做各自亲人的工作,最终促成该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使这一“黄婚恋”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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