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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好赌男”离婚开出索要20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2-12-21 11:16:02
本网讯(通讯员 昌婵)
王艳和唐成均系“七零后”,两人经自由恋爱后结婚十多年,但因唐成好赌,且屡教不改,夫妻俩分居多年。王艳起诉离婚,唐成要求王艳补偿现金二十万元,否则,不同意离婚。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判决该案:准予原告王艳与被告唐成离婚。
1999年11月19日,王艳和唐成登记结婚,并在一年后迎来了他们的女儿。起初双方感情较好,但是时间久了,双方就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后唐成沉溺于赌博,多次规劝未果。王艳便带孩子回娘家,与唐成分居生活。 在庭审中,唐成称,如果王艳给他20万,他就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本案原、被告经常吵闹不睦,且被告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且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常年分居,夫妻难以共同生活,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原告要求离婚,本院应当准予。因小孩在原、被告分居后一直随原告及其家人生活,且小孩本人也明确表示在其父母离婚后愿由原告抚养,故为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小孩由原告抚养比较适宜。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夫妻共同财产由原、被告平均分割为宜。另被告要求原告补偿其二十万元人民币,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本院为维护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婚姻自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上。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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