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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丈夫与女子暧昧 恩爱夫妻要离婚
发布时间:2012-12-19 10:59:44


     本网讯(通讯员 黄朝实 韦忠能)   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告李小梅和被告王昌华冰释前嫌,化解了心中的芥蒂,和好如初。

    原告李小梅和被告王昌华自由恋爱,2006年4月3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双方感情很好,并育有一子,曾是令左邻右舍羡慕的一对恩爱夫妻。2009年5月,丈夫王昌华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条件就来到县城租住了一间门面房做水果生意,妻子则在家操持家务。当生意忙不过来时,王昌华常请当地一熟人小燕过来帮忙。妻子李小梅听说后,怀疑丈夫与小燕关系暧昧,只要王昌华一回家就对其冷嘲热讽,导致夫妻关系紧张,经常吵闹。长此以往,李小梅认为双方已无感情可言,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原被告是自由恋爱结婚,又育有一子,这在农村是令人非常羡慕的家庭。双方虽然经常吵闹,但是夫妻感情还在,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地步,夫妻之间的隔阂主要是缺乏交流和沟通,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基础。于是法官多次找李小梅和王昌华做思想工作,为了使双方能解除猜疑,法官带着李小梅一起来到了王昌华经营的水果店,采取拉家常的方法,迅速拉近了当事人的心理距离,经过和当事人真情沟通,使他们终于意识到执意离婚不仅不利于自己,也不利于儿女。最后在法官的劝解下,夫妻俩握手言和,并表示互相谅解,抛弃前嫌,两人和好如初。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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