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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拒付女儿抚养费被前妻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2-12-10 09:39:23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何艳春 薛云)
因拒绝支付女儿抚养费,一男子被女儿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强制执行。在内蒙古达拉特旗执行法官的协调下,被申请执行人王某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2400元,作为婚生女儿的抚养费。
1996年1月10日,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两人曾与2002年离婚,2006年复婚。2009年,张某再度起诉王某,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2009年7月,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调解准予张某与王某离婚,并依法分割了两人的家庭共同财产及债务,婚生女由张某抚养,王某每月承担200元的抚养费。 后王某没有履行调解书载明的抚养费给付义务,张某于2012年8月27日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400元。在办案法官的督促下,王某给付了女儿一年的抚养费2400元。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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