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贺力平)
无业男子王建设纠集同伙对美容美发厅卖淫嫖娼男女实施抢劫,以为被害人不敢声张,然而事后被害人果断报案,失算后害怕的他选择了投案自首而获得刑事轻判。日前,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建设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被告人王建设系湖南娄底市80后无业男子,小学毕业,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皆在邵阳市,经常出入邵阳市。王建设不学无术、好吃懒做,父母等长辈对他是恨铁不成钢,给其的零花钱自然满足不了他的“胃口”。如何捞到“外快”满足玩耍的需要?2009年12月底,王建设想到一个歪点子,即对美容美发店卖淫嫖娼的男女实施行抢,因为政府是禁止与打击此类丑恶行为的,王建设自信抢劫他们后,对方是绝不敢报警的。当月3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王建设与其纠集、密谋的同伙夏明清、刘义福、胡辉(均在逃),身藏水果刀、电棍等作案工具,结伙闯入该市五一北路一美容美发厅,对正在与发廊妹亲吻搂抱的陈中肯、唐秀娜等3人进行了持刀持械威逼抢劫,抢走人民币现金及金戒指、手机等财物共计7700余元。9天后的凌晨,被告人王建设伙同夏明清、刘义福,采取盯梢、跟踪手段,在与该市邵水东路连接的一巷道中,对结伴下班回租赁房的发廊妹赵东梅等3人进行了持刀抢劫,共抢走3被害人钱财3550元。
2011年年底,负案在逃的王建设厌倦了东躲西藏、胆战心惊的恐怖生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参与的上述两次抢劫犯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