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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索湾法院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体享受司法关爱
发布时间:2012-11-28 15:20:37


     本网讯(任赵飞 王平)   2005年4月,李某被曹某驾驶摩托车撞伤,此案经法院判决后曹某一直以无赔偿能力为由决绝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只好再次求助新疆莫索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调查,邻里间的走访得知“老赖”曹某早已将自己的财产转移。面对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老赖”,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而是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对被执行人曹某做思想工作,向其明法悉理,希望其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给付赔偿款,但思想顽固的曹某宁可被法院拘留也不愿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对曹某先后采取两次拘留措施,在穷尽执行措施后案件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告终。

    案件的执行程序虽然暂时告一段落,但执行法官的心中却一直有个结,几年来从未放弃对被执行人曹某财产的查找,面对生活困难的李某更是积极的为其申报司法救助。经过多方努力,近日李某终于拿上了司法救助金两万余元。年过半百的李某感慨万分,不停地对执行法官致谢,还专程赶到法院送上一面上书“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表达对莫索湾法院执行庭全体干警的敬意。

    自八师石河子市推行司法救助政策以来,莫索湾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司法为民、惠民的一件实事来抓,让涉诉困难群体享受更多的司法关爱,彰显法院的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人民法院的亲民形象,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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