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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2-11-13 15:10:43
本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今年以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司法廉洁建设的经验教训,坚持“点、线、面”相结合,通过专项督查、全程监督、日常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促使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发展,收到良好效果。
该院紧紧围绕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关于确保司法廉洁要求和“五个严禁” 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专项督查为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是否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请客送礼、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等专项督查3次,走访司法监督员32人次,明察暗访当事人30余人次,发现苗头性问题3个,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促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坚守司法廉洁底线。 与此同时,该院以全程监督为线,切实加强对法官特别是对握有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等重点岗位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洁监督,严格落实人事任免监督、重大物资采购监督、评估拍卖鉴定机构摇号确定监督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截至10月底,共参与监督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竞争1次、重大物资采购6次、评估拍卖鉴定机构摇号确定23次,无一违法违纪。 此外,该院以日常监督为面,狠抓责任落实,通过积极依托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坚持把党内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法纪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管理监督范围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延伸到生活圈、娱乐圈和社交圈,努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同时进一步增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充分调动20名司法监督员和16名廉政监察员的积极性,常态化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审判执行问题,实现了群众举报为零的目标。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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