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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为制止盗窃防卫过当打死顺手牵羊者
发布时间:2012-10-24 16:07:46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一工人因盗窃从学校拆下来的铁窗被包工头制止后不服气,三番两次用铁棍追打包工头,结果被包工头防卫过当打死。2012年6月14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包工头杨桥来犯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8月25日,田林县浪平乡某村委会决定拆除该村小学两间校舍,用于建设医疗室,并由杨桥来负责召集人员拆除。8月26日10时许,该村牛塘屯的杨再富一起来参加拆除工作,并欲将拆下的铁窗杆拿走时被包工头杨桥来制止而与其发生争吵。杨再富因此恼火,抓起一根铁窗杆就想打杨桥来,被在场的杨端等人拦住,并劝杨桥来回家。当杨桥来往其家方向走到村部的黑板处时,杨再富仍不罢休,又捡起一根直径1.8厘米、长115厘米的铁窗杆追上去打杨桥来。突然,杨桥来听到有人大声呼喊“注意”便急忙而转身,看见杨再富正举起铁窗杆向其冲来。说时迟,那时快,杨桥来立即从附近地上捡起一根直径7厘米、长240厘米的杉木棍。当已冲到面前的杨再富挥动铁窗杆朝其打来时,杨桥来立即退了两步后挥动木棍用力朝杨再富打去,杨再富被打中头部当场倒地。杨桥来和在场的群众即将杨再富送往浪平卫生院抢救,因伤势过重,在转往田林县人民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当天,杨桥来主动向浪平派出所投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再富系被木棍类打中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杨桥来的家属已代支付安置、安葬等费用共计68424.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桥来为使其人身利益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必要防卫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是正当防卫;但其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重大后果,属于防卫过当,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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