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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法院“双节”前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4.8万
发布时间:2012-10-09 13:54:12


     本网讯(通讯员 蒋兴旺 伏勇)   “感谢法官为我们执行了工资,我们终于可以回家过中秋、国庆了!”民工张某满脸幸福笑容,接过执行法官递过的一沓现金,这是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法院开展节前民工工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的一幕。

    2010年7月,四川慧通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香永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拖欠张某等8人劳动工资达20万元,张某等经催讨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2月18日,元坝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判决。

    2011年9月,刘某借用广元圣通公司的名义所建元坝区磨滩镇卫生院门诊大楼建设工程,建设中拖欠杨某等六人劳动工资4.8万元。

    这些民工多为失地农民和下岗工人,家庭生活原本就十分困难,被拖欠了工资后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考虑到农民工的特殊情况,为了让他们每个人都能安心过好“双节”,该院抓住“双节前”部分被执行人返乡的有利时机,从9月1日起,在全院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节前集中执行会战,由局长任总指挥,抽调工作能力强、执行经验丰富的8名干警组成个执行工作组,24小时全天候把握执行战机,并且节假日不休息。

    9月27日,元坝法院执行局兑付两批次14件拖欠劳动报酬案件,统一支付兑现款24.8万元,法院真情为农民工追讨工资,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民工的正当利益,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真正彰显了公平正义,切实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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