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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法院倾情执行71万执行款 13位农户感恩
发布时间:2012-10-10 15:08:25
本网讯(通讯员 闫平)
“太感谢你了,吴法官,谢谢你帮助我们这些农民。”河南省叶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军伟的办公室里,此时是热闹非凡。许某等13名申请执行人,排着长队按顺序领取执行款,他们一边领钱,一边连声道谢,眼睛里都闪烁着激动的泪花。
许某等13名农民是马铃薯种植经营户,常年种植并经营马铃薯。他们于2010年年底在昆阳服务部祝某处,购得马铃薯种子,并于2011年正月种植,但是待收获时,却发现他们所种植的451亩马铃薯全都长势不好,严重减产,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13位农民以许某为首,起诉到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昆阳服务部销售的种子是不合格产品,应当对农户种植该品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该服务部属系叶县农资三站服务中心的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每年都向该中心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服务中心应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应对农户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经过两审终审,判决昆阳服务部和服务中心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共计712439.57元人民币。 判决生效后,昆阳服务部和农资三站服务中心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许某等13名农户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到吴军伟副局长手中后,他认真研读了案情,认为该案涉及人员广、标的额大,一定要全力执结,尽快挽回农户的损失。他带着执行局的同志找到昆阳服务部祝某,说明情况,但看到祝某这里也是一片狼藉,吴军伟副局长的内心也不好受。他们随后来到农资三站服务中心,找到法定代表人王某,给他施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判决书义务的责任,并从13位农户的损失出发,引导他从情理出发,尽快履行义务。王某当即就答应下来,可是,过了期限后,他还是不履行,吴军伟副局长多次打电话催促,他都避而不答,去找他,他也避而不见。执行陷入瓶颈,想到13名农户焦急和期待的眼神,吴军伟副局长当机立断,决定强制执行,此时,农资三站服务中心王某和昆阳服务部祝某都感受到了办案人员的执行决心,他们意识到如若再不配合法院,将会引起更严重的后果。在多重压力下,农资三站服务中心和昆阳服务部主动配合法院履行了36万元人民币执行款,并承诺在月底前将剩余执行款执结完毕。 领到执行款的许某等13名农户,对案件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和感谢,并对法院认真负责、攻坚克难的办案作风表示了敬佩。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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