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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一团伙勾结监考老师组织考生作弊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9-18 09:29:58
本网讯(通讯员 芦萍 菅卫华)
在国家统一护士资格考试中,康某等人为谋取巨额利益,勾结监考老师,利用电子设备传送答案,为意图作弊的考生提供“一条龙”服务。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对康某等6人处以拘役二至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刑罚。
2012年4月份,陈某与康某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预谋后分工负责组织人员在2012年5月19日全国统一护士资格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获取考试试题后找人做题,后将答案出售与考生。二人商定由陈某负责组织协调监考老师获取考试试题、提供作弊设备及组织人员向考生传送试题答案,康某负责找人答题和联系参加护士资格考试的舞弊考生。 为了更好地将答案发达考生手上,陈某在濮阳购买了用于向考生传送试题答案的TTO发射器和考生用于接收试题答案的“橡皮”接收器,后又通过熟人介绍找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苏某,以1万元的报酬让苏某到其指定的考场监考,对事先安排好的考生付某以特殊关照,使付某有机会拍摄试卷,并由苏某将拍摄到的试题传出考场。康某以每人1000元的报酬组织了某校四名老师负责答题,并在考试前将他们人接到许昌市东城区骏景尚都某房间内等待答题。 在吴某联系下,康某及陈某在许昌市区联系了60多名愿意购买试题答案的作弊考生,并与之签订考试培训协议,承诺以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向考生出售试题答案,考生考试通过后再付款。考试前,吴某负责将陈某和康某提供的用于接收试题答案的橡皮接收器发放给考生。 2012年5月19日上午,2012年全国护士资格统一考试在许昌某职业技术学院开考后,付某在考场内用陈某和康某事先准备的相机将考试试题拍照,苏某在该考场监考过程中,将苏某拍摄有试题的相机从考场窗户扔到窗外。陈某安排吴某在该考场窗外草坪处接应从考场内传出的相机并负责将相机带出考区,后由在骏景尚都某房间等候的四名答题老师作答,再将作出的试题答案由陈某利用事先准备的TTO信号发射器发送给考场内的作弊考生。 吴某在考区内刚捡到拍摄有试题的相机后准备离开考区时被许昌市公安局东城区民警抓获。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康某、苏某、吴某、付某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故依照《刑法》之规定,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决陈某、康某拘役四个月,苏某拘役二个月,吴某、付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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