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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胆男子淘宝上开网店销售涉密军事地图
发布时间:2012-12-19 14:55:25
本网讯(通讯员 蒋湘华 刘伟胜)
桂林两男子为盈利竟在网络上销售涉密军用地图。1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蒲俊儒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刘崇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9年底,刘崇仑在中国收藏热线网和淘宝网上分别注册了“金谷收藏社”和“金谷收藏”两家网店,提供给蒲俊儒进行收藏品网络销售,并协助照看网店。蒲俊儒于2011年3月至4月间分两次向蒋某(另案处理)购买了89种784份军事地图,并将其中部分涉密军事地图拍照后上传中国收藏热线网的“金谷收藏社”网店进行展示、销售。随后,刘崇仑将该网店上的部分涉密军事地图转发到淘宝网上的“金谷收藏”网店上展示、销售。 2011年3月至5月期间,蒲俊儒、刘崇仑通过网络联系买家,然后快递送达的方式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涉密军事地图8份。同年6月2日,蒲俊儒、刘崇仑被抓获,桂林市国家安全局从其住处缴获作案及未出售的军事地图88种774份(经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鉴定,其中包括机密级54种637份,秘密级32种58份)。 秀峰法院认为,被告人蒲俊儒、刘崇仑对标示有秘密等级的涉密军事地图非法购买、持有,并以牟利为目的,将持有的涉密军事地图在互联网上展示并进行销售,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造成国家秘密被泄露,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二被告人系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涉案的军事地图系从旧货市场收购,其销售是以旧物收藏而不是以泄露国家秘密为目的,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均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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