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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法院执行“提速”四日执结遗产继承案
发布时间:2012-09-13 15:28:59


     本网讯(通讯员 周宏强 王晓红)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仅用4天时间,就执结了三申请人的继承案件,充分展示了执行局的办案效率。宣州区法院执行局为充分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不断“提神、提效、提速”。

    该起继承案件,被执行人是胡某三,申请人分别是胡某三的兄弟姐妹3人。四兄妹的父母生前一直与胡某三相邻居住。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遗留下该处房产,一直由胡某三占有并使用。后因城市危旧房改造,胡某三的住房及该遗留房产均被拆迁,拆迁协议由胡某三签订,其中由该遗留房产拆迁安置了一套住房,胡某三实际占有并居住。胡某三的哥哥胡某大、姐姐胡某二及妹妹胡某四遂起诉,要求平均分割父母遗留的房产拆迁价值。法院在审理查明后,判决房产归胡某三所有,胡某三分别支付其哥哥、姐姐、妹妹补偿款42057.5元。判决后,胡某三不服,提起上诉。宣城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胡某三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其哥哥、姐姐、妹妹即分别向法院申请执行。

    8月31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干警看了卷宗后,即于当日向胡某三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其于9月3日前履行。送达执行通知时,耐心地做被执行人胡某三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3日,三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执行总款中减少1000元后,胡某三交来案件款。9月7日,三申请执行人到法院领取了案件款,对执行局的高效办案大加称赞,并一再感谢承办干警这么快就让他们拿到了钱。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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