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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院构建执行联动长效机制治理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2-12-20 18:21:05
(南宁法院网讯 王瑛瑛)
近年来,南宁市中级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从增进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着手,积极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重点开展“建立三个制度一个中心”的工作,构建起全社会合力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与联席会议制度,为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提供组织与制度保证。在该院的争取下,市委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解决执行难问题协调工作小组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立了南宁市解决执行难问题协调工作小组。根据该通知要求,各联动部门制定了《南宁市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议事规则》、《南宁市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运行规则。市综治办还制定并下发了《南宁市关于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的办法》,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项目,为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发挥实际作用、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建立并完善集约查询机制,提高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效率。为及时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依法采取执行措施,该院与市房产、国土、工商、车管、人民银行等联动部门建立了集约查询机制。2009年至2012年,房产、国土、工商、车管等联动部门接受两级法院委托集约查询约5000件案件,并及时将查询结果回复法院,有力地支持了南宁市法院的执行工作;2011年、2012年,法院通过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集约查询100余次,获得3000余名被执行人的结算账户开户行信息28000多条,为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提供了财产线索,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三、建立将被执行人信息移送各执行联动单位及在媒体上曝光的机制,提高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威慑力。该院制定了《关于对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披露工作的若干规定》,建立将被执行人信息移送各执行联动单位及在媒体上曝光的机制。2011年4月以来,该院向人民银行提供被执行人信息1200多条,以录入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对被执行人的信用评级、借贷、信用卡使用、参与投标等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向市信用办、公安、工商、房产、国土、建设等执行联动部门移送被执行人信息719条,由各联动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协助法院限制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同时,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给其一定的缓冲期,该院还建立了预曝光制度,在征信录入或名单曝光前,先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曝光通知书,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该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有效的震慑作用,在2011至2012年间,被执行人接到预曝光通知书后,在缓冲期内自动履行案件454件,结案金额达3.56亿元。 四、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加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合力。该院作为全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试点单位,于2011年8月在院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目前,指挥中心已与市国土局、房产局、市政府信用办完成了网络连接。查控平台的软件系统也已在广西区高院指导下安装调试。该执行指挥中心以“中心网络式”财产查控平台为依托,以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为指挥长,集信息查询、要情报告、远程指挥、远程电子签章等系统于一身,统一协调各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对被执行人财产实施有效查控。根据该院经验形成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广西模式”得到了最高法院的高度评价。 (作者单位:南宁市中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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