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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院:加强立案调解 发挥关口作用
发布时间:2012-09-10 16:03:19
本网讯(通讯员 王丰贤)
2012年以来,广西巴马法院把立案调解作为提高调解结案率的重要手段来抓,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1至8月立案调解结案32件,占全院调解结案的8.07%,
一是对立案调解明确定位,将立案调解工作的阶段定为立案之后移送审理之前。立案调解的案件范围限定在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 二是丰富立案调解手段,创新立案调解艺术,提高立案调解成功率。在法官业务培训中专门安排立案调解方面的培训。并在总结立案调解实践经验、实现从立案调解实务至理论升华的同时,积极通过让资深法官向青年法官讲解调解技巧、传授调解经验,以老带新、传帮带的方法,实现老中青相结合,发挥老法官调解经验丰富、青年法官干劲十足的各自优势来协力做好调解工作。 三是积极争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对立案调解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在立案调解的过程中,对有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通过引导代理人主动配合法院调解工作的方式,协力促进案件的立案调解。 四是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充分发挥林业、妇联、居委会、村委会、交警、派出所等与当事人联系紧密的单位和部门在化解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激活多样化的调解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化解社会纠纷。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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